王昂四十了,但常年习武,底子还在,只是皮肤有点黑,穿上之后直接化身苗人,融入进去了。
而熊阔海就不一样了,这厮胖啊,脑袋大脖子粗,大饼脸眼睛还小,裹上头巾之后,跟个不倒翁似的,滑稽无比。
众人正互相打量着,然后卧室的门推开了。
彩霓缓步走了出来,轻声道:“怎么样?”
众人一时间愣住了。
挽锥髻于头顶,戴着无底覆额帽,插着银梳硬化配银簪,银色的耳环造型夸张繁复,几乎垂到了香腮之下,而项间的银色配饰更加闪亮,根根银丝穿银珠,似乎把彩霓的脸都照亮了。
蓝色对襟上衣袖纹彩色横条,其余部位所绣乃是花鸟鱼虫与特殊符号,繁复多彩,令人眼花缭乱。飘带裙上窄下宽,统一绣有各段图案,段段不同,无比醒目。
随着彩霓的动作,数十条飘带飞扬,艳丽多姿,韵味无穷。
这一套服饰属于苗族盛装,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得住的,但彩霓那张本就艳丽妩媚的脸,却完全压住了这套服饰,使人与衣装完美结合,产生了荡人心魄的魅力。
周元自诩为老色皮,但此刻看到彩霓,心中却生不出任何杂念,只觉太惊艳了,太迷人了。
熊阔海拍手道:“彩霓姑娘,如果苗人有女神,那女神一定是你。”
周元道:“彩霓…我感觉你都不必唱歌了,你往那里一战,就有无数人蜂拥过来,愿意为你付出一切。”
饶是彩霓向来对容貌自信,也不免有些脸红,小声道:“真的有这么好看吗?”
“一般般吧。”
叶青樱哼了一声,撇嘴道:“本来是为我自己准备的,没想到便宜了你。”
彩霓嘻嘻一笑,得了人家的衣服,她这次便不与叶青樱吵了。
她只是在原地转了个圈,笑容明媚:“公子,妾身好不好看?”
周元笑道:“好看好看,尤其是这身衣服,和你简直完美适配。”
彩霓道:“那妾身以后穿着这个衣服来伺候公子呀!”
“好啊好啊!”
周元连忙点头,心中激动。
狗男女,真是太恶心了。
叶青樱一肚子火,大声道:“还走不走了!”
众人这才回过神来,于是赶紧上路,朝着百花寨而去。
叶青樱早已把水西的路摸熟了,这次可比上次好走多了,众人的速度也快,小半天时间便到了百花寨。
寨如其名,正值春日,这里四处都开着鲜花,也不知道是人工种植的,还是本来就这么多。
密密麻麻各种颜色,在这片湿润肥沃的土地上争先恐后地绽放,将整个寨子都完全包围。
蜜蜂飞舞,蝴蝶起落,鸟儿成群结队,看得彩霓高兴无比,甚至忍不住去追逐。
周元笑道:“彩霓,记住自己的身份噢,你是白鸟的女儿,你的父亲叫云鹰。他们当初私奔之后,去了浙江绍兴府,就此定居。”
“经商二十年,主要是贩卖布匹丝绸,有些家资,父亲因两江之乱而死,母亲是去年年底病逝的。”
“你举目无亲,才回水西苗寨寻亲归根。”
彩霓笑道:“公子放心啦,妾身行走江湖这么多年,身份扮演了好多次,有的是经验哦。”
周元这才放下心来。
他看向前方,缓缓道:“他们也一定会找来,这一场猫鼠游戏,我们该怎么走呢。”
黎松道:“百花寨的寨主,会帮我们的。”
“拭目以待吧。”
周元轻轻一笑,大步朝前走去。
叶青樱把周元喊了回来,表示这几个人同时进百花寨太扎眼了,应该让熊阔海和王昂暂时先去山上躲着,等天黑之后,再悄然进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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