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 孤风蓑影,刀剑无声(自传章)(1 / 1)

一剑吞鸿 曹家大官人 1250 字 16小时前

我姓杨,父亲说曲州多松无柳,遂取单字为‘柳’,期我在松柏成林的曲州能够一枝独秀。

母亲说一丝杨柳千丝盼、三分春色二分羞,遂赐字盼休,希望父亲在外走镖时,能够事事顺意,一路平安!

结果,父亲平安的走了镖,母亲不平安的生了我!

对于母亲,父亲所言甚少,母亲的生辰八字、脾气秉性、日常喜好等等,我统统一概不了解。

唯一能确定的就是,我的生日,即是母亲的忌日。

我不清楚那段陈年旧事究竟如何,也没有人敢同我说句掏心窝子的话,我更没有直接去追问父亲,毕竟,我理解父亲这些年的不易,更理解父亲的艰辛,我就不再去戳当年的伤疤了。

父亲杨奇一生刚直、不擅言谈、不喜攀龙附凤,所以,我凌源镖局在华兴郡所辖八县的镖行中,只有被压着打的份儿,肥差、官差、美差经常被人巧取豪夺,父亲只能走些油水不多的小镖,挣些辛苦钱和血汗钱。

当然,小镖有小镖的好处,运镖没那么大风险,再加上华兴郡治安还算得上佳,所以,父亲的刀,大半辈子都没出过鞘,跟随父亲的镖师们,也从青丝熬成了白头,不得不说,镖师这种刀光剑影里混饭吃的职业,父亲和他的老伙计们干这一行能干到死,也是父亲创造的一个奇迹。

在我认为,平平安安,这是父亲一生,最大的成功。

就这样,父亲起早贪晚,辛苦经营凌源镖局三十余年,也勉勉强强才有镖师八十,养活了三百余口人家衣食无忧。

由于长期奔波糊口,父亲对武艺疏于钻研,穷尽一生,也才堪堪入了上巅倒马境!

在大汉帝国人才辈出的江湖里,下境武夫遍地都是,除却军中,华兴郡江湖里的下境武夫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堪称多如牛毛。

父亲这个成绩,实在算不得出彩,甚至连平庸都算不上。

由此可见,大哥刘 德生看重凌源镖局,并不是因为父亲的境界,而是因为他娶了姐姐这个智囊,也因为他需要凌源镖局在凌源的根基和人望,来帮助他夺得家主之位。

这一点,父亲、我和姐姐,心知肚明。

......

百余年前,魏文帝曹丕麾下重臣,尚书令陈群对江湖分级时,曾这样定义倒马境界:以单手之力,阻奔腾之健马,卸其力而倒推之,是为倒马。

下巅倒马境只在武道第四层,属于武夫中的下等。

如今江湖,腾龙卧虎,倒马境界的武夫不值一提,不过这下巅倒马境,可绝不是一股子蛮力那么简单。以智悟道、入境既致物的文人自不必说,武夫若想入倒马境界,需要数十载夜以继日的苦练和钻研,还需要一点点儿秘籍灵药或是高人指点,非天资中上者,武夫永生不得入倒马境。

过了倒马境,便是武夫中境卸甲、推碑、破城,武夫只有入了破城境界,才可心生一念,调动丹田气海中的气机,使用绝妙招法,到那时,天下武夫才算真正摸到了武道的门槛儿。

父亲未娶妻时便入了倒马境,因凡尘俗世纠葛,人活到来仍未突破下境入得中境,跟着父亲的老兄弟们每每欢聚饮酒,都会说镖行生意耽搁了父亲这位练武奇才。

姐姐常说我是练武的好材料。

其实,我在六年前,也就是在十二岁那年,便已破了撼树境,将入倒马境界,父亲却说‘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,年少成名终是会滋生恶习’,叫我隐藏境界,低调行事。

我既没有振兴镖局的志向,也没有追求武道的雅兴。

所以,除了父亲,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当年破境一事。

......

姐姐杨观年长我三岁,相貌平庸,但英英才气却是被凌源城父老所公认,如果子归学堂大先生刘权生是苍穹里熠熠生辉的星耀,那么姐姐,便是神仙遗留在人间的一块儿美玉。

公元334年,也就是我入境撼树的那天,墨家钜子寒李途经凌源,曾风评三人,一人得‘我若不醉,世人安醒,我若醒酒,世人安生’,一人得‘心有七窍,滴水玲珑’,一人得‘六岁解文,构思无滞,词情英迈,小得天成,天涯处处皆汝家’。

墨家钜子寒李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江湖天擎,他在评语后便潇洒离去,评语中唯一落了名的,便是我那得了‘七窍玲珑’风评的姐姐,杨观。

有前人指路,身在闺中足不出户的姐姐,从此名满华兴江湖。

我还记得,那年的父亲挥舞着扫把,赶跑了一波又一波上门求亲的乡绅豪族。

那可是他的宝贝疙瘩!谁也动不得,谁也不准动!

在我看来,姐姐虽不及那蔡文姬六岁辩琴,但心有韬略而不外露、每临大事而有静气、历经艰难而不灰心,比我的能耐大多了。

几年前,父亲尝试逐步将镖局内事托付姐姐,姐姐也算争气,经过一番打理,那年春节,镖局竟破天荒为每户镖师家中都多发了五十株钱、两只肉鸡,人人笑的合不拢嘴。

公元337年,三年前的夏天,我虚岁一十有六,父亲叫我领镖师二十,携财货三箱,沿官道前往真定县,为鼎鼎大名的方谷赵家走镖。

哪知,行至半路,贼起越货歹心、祸起两县交界、戈起林间狭路,兵争遂起。

敌人三倍于我,对我群起而攻之,其中不乏行家里手。

我所带的镖师大多是父亲的老伙计,虽经验十足,但年长气衰、力有不怠,我自恃境界、左突右挡,却仍显颓败之势,盏茶功夫,除我之下,镖局人马皆死伤殆尽。

由于官道之上路人较多,贼首期望速战速决,遂用尽了招法,拉渔网、撒蒺藜、射暗箭,我渐渐力有不支,在身中三刀后,我觉得本小爷的小命,恐怕是要扔在这了。

屋漏偏逢雨,在我思虑之际,一时大意,又中暗箭,我大叫一声,昏死过去。

醒来后,我发现我正躺在一野塘边,一人宽衫草鞋、散发披肩地坐在我的身侧,正在悠然发呆。我回过头去,在他身后,有家仆六七十人,仅从气息上看,其中一个胖家伙与我境界相当,此刻,那个胖子正在一旁呼来喝去,忙着安营扎寨。

我动了动身体,都是些皮外伤,若不是射来的那根暗箭涂了药,我自觉还能撑个一时三刻。

长气一舒,摸了摸胯下,‘二弟’还在,嘿,还能给老杨家留个后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