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 香灯烈夜,月好情圆(自传)上(1 / 1)

一剑吞鸿 曹家大官人 1427 字 17小时前

记:公元341年,一季末、二季初,春林转层,森枝夹路,帝都长安发生了三件大事!

第一件,便是羽林中郎将陆凌矗羽林仗,步踏春意,行遍山水,从薄州彰武郡彰武城中,跋涉千里,将我,带到了京畿长安。

出生那日,外祖母为我取名单字一玲,意为王的诏命!

我能有今日之果,想必外祖母花费了不止一日之功吧!

我看着长安城繁华盛景,心中涌现出默默哀愁。

无需外祖母细言多说,我很清楚我为何要来、为何而来,无非是取悦天子,拉拢朝臣,开拓人脉,助我那二弟公孙跋,振兴家族,延续公孙家族威仪。

我自认没有那么大的能力,但既然来了,便要努力一试,最起码,要让我公孙家族有足够的财力和人力,把老旧的宅子,好好地翻新一下。

外祖母待我无微不至,但她从未问过我想不想来,愿不愿意来。

毕竟,在那位支撑了公孙家四十余年的外祖母眼里,儿女私情在家族复兴面前,简直不值一提,不止我们姐弟三个,如果家族需要,外祖母会为了家族,牺牲任何人,包括她自己。

坐在香车里,我看着手中的竹简,不禁微微一笑,上面恰好写着: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——

我轻抚青丝,微微一叹:哎,也不知我这颗一厢情愿的桃子,能不能换回外祖母万分期许的李子!

及近长安,五百胡骑并未随行入城,陆凌仅率侍卫十余骑缓缓由正北门厨城门而入,途径朱雀大街,直奔长秋宫而去。我这位特诏而来的彰武公孙长女,并未在达官满堂、贵人遍地的京畿重地激起多少涟漪,毕竟这秩俸四百石的少使,在遍地达官亲贵的长安城,显得太过人轻言微。

大汉后宫选女之法严苛,有言:天子物妻妾,依一十二法行之。一为举止仪容,俱合法相;二为目波澄鲜,眉妩连卷;三为伸髻度发,围手六盘;四为捧著日光,肌理腻洁;五为规前方后,筑脂刻玉;六为胸乳菽发,芳气喷袭;七为脐容半寸许珠;八为密处坟起,火齐欲吐;九为血足荣肤,肤足饰肉;十为自颠至底,七尺一寸;十一为胫跗丰妍,底平指敛;十二为微风振箫,幽鸣可听。

我虽容貌较好,但却远未达到选女之法中的要求。

可是,太常寺并未依规对我进行检查,后宫也未见有人迎接,一架马车拉着我,便这样不声不响、无声无息的驶入后宫,在两名护卫的带领下,来到早已为我准备妥帖的住所,春玲居。

明令:皇后以下,内宫定阶十四等。一阶昭仪,两人;二阶婕妤,四人;三阶经娥,八人;四阶容华,一十六人;五阶美人,二十四人;六阶八子,三十二人;七阶充依,四十人;八阶七子,四十八人;九阶良人,五十六人;十阶长使,六十四人;十一阶少使,七十二人;十二阶五官,八十人;十三阶顺常,八十八人;十四阶夜者,九十六人。

虽算不得佳丽三千,林林总总加起来,天子后宫,也勉强赶得上一尉兵马。

想到此,我微微苦笑:后宫佳丽,数不胜数,能面见天子取悦圣心的,又有几人呢?

我因患口吃,遂沉默寡言;我沉默寡言,遂览遍群书;我博览群书,遂对汉庭内的规矩与秘事知之甚详。

从小到大,我虽大门不出二门不进,但从汉律和野史的字里行间,我便知道江山一统后,孝仁帝、神武帝、现帝三代君王皆是励精图治、专于朝政的贤君,当今天子更是在登基之初,便立下了廓清寰宇,同大秦会猎北疆的宏愿。这样雄才伟略的帝王,自然不会过多留恋后宫,而这些后宫之中的儿女情长,只是他制衡权力的手段和小憩片刻的栖息地罢了。

我也明白:根基浅薄、地位低下如我,莫说荣受天子临幸,见一面都显得遥遥无期。若无奇遇,我这一生,可能便要在春玲居看岁华尽落、品芳意如梭了!

迟迟白日,袅袅春风,在春玲居稍事休息后,已日近斜阳。

云沫和文鸳两个丫鬟与我年纪相仿,我来之时便已静候在春玲居内。

我迷迷糊糊睡了一个下昼,慵懒地坐在窗前,拄着下巴,看着赤红的日头一点一点、一点一点爬下三合院的一丈高墙,两个丫鬟趁此时间备好了汤食,站在我的身后,安静等待着我的使唤。

“主人,您可真美,特别是眉毛,好比天上的星河呢。”在服侍我用餐时,云沫略带恭维的说道。

“谢...谢谢!”这是我来到春玲居后,讲的第一句话。

“主人,您?”文鸳瞪着眼睛看着我。

“口...口吃。”对于这两个字,我说的脸不红心不跳,十分淡然。

屋内一度尴尬,云沫和文鸳弓腰站立不语,似乎有些歉意。

我虽心情很是低落,但该做的事儿,是一定要做的,云沫、文鸳作为我的内侍,不管因何缘由、因何人所派来侍奉我,我都必须倾我所有,牢牢地把二人握在手心。

于是,我轻拨云鬓,夹了一口小菜,“笔,墨!”

文鸳急忙碎步走入西厢,不一会儿,宣黄纸、鹿毫笔便齐齐摆于案上。我放下碗筷,挽袖执笔,一气呵成写下‘仆随主尊,一荣则荣,一损俱损’十二个大字。

两人看后,十分惶恐,齐齐跪下,云沫唯唯诺诺地说,“主人千万莫要多想,我姐妹二人月前刚刚岁满进宫,堪堪学习了后宫礼仪,便被使唤至此,定会与主人同心同德,刚刚文鸳问了不该问的,还请主人赎罪啊。”

说罢,两人把头伏在地上,一动不动,文鸳显然有些发抖,我内心一阵惆怅:我本浮萍,无根无基,哪来的能耐定你们的罪啊!

“一,起吃饭!”我磕磕巴巴的说了四个字,便回到席间,两人抬头直愣愣地看着我,似乎有些芥蒂主奴之别。

“无妨,吃!”我倒是不在乎,人言轻微便不该有太多威仪,招揽人心这一招,当学先帝刘备也。

我跪坐在几边,慢慢摆好饭菜,静静地等着二人。

“谢主人!”云沫、文鸳见我真心实意,便迅速起身。

两人一人将字整齐摆在案上,一人前往东厢取碗筷。

未等文鸳从东厢返回,一声浑厚的“好字”,从一个男人嘴中吐出。

我抬头一看,那男人估计已年过中旬、鬓掺白发,浓眉无皱、大眼炯灵、鹅脸细嫩、挺鼻肩宽,黑红锦衫,此刻,他正手持一碗,碗中置冰镇沙果若干,一边兴致盎然地瞄着墨迹未干的字,一边啃着沙果,果核随意扔在地上。

见到这人,我恍若隔世,低声呐呐自语了一句,“这神态,这容貌,真像我那位藏经阁的弟弟啊!”

随后,我自嘲的笑了一笑,公孙玲啊公孙玲,你定是想家了,以至于都开始出现幻觉了,见到个男人,就会想起你那远在千里之外的干弟弟。

也是初入宫廷的云沫,她捏紧了衣角,支支吾吾,怯怯懦懦的说了这一句话,“你,你是何人?怎敢在后宫随意走动?”

我瞧着云沫举止,未经世面、不认宫人、认生胆怯,不像刻意所为,看来,刚刚二人说了实话。

我又将目光移到这位突如其来的“贵客”身上,我虽初来乍到,但并不愚钝,外祖母的叮咛嘱咐和我在藏经阁的所学所悟,这男人的身份不难猜测。